明朝官员人人都有一项绝技 技术越好越能填饱肚子

1562年,海瑞在浙江淳安做知县。

按照常理,在一个县里做县大老爷,日子一定过得很滋润。可海瑞的日子过得很是紧巴。平日吃菜都不敢上菜场买,靠老仆人种菜,自给自足。老妈子过70大寿,海瑞才敢“奢侈”一回,特意买了两斤肉,改善生活,孝敬母亲。

没想到,海瑞买肉的消息很快就传得到处都是,连浙江总督胡宗宪都知道了。胡宗宪把这事儿当作头条新闻告诉别人:“昨闻海令为母寿,市肉二斤矣!”

一个掌管地方行政、司法大权的知县,竟然穷到连猪肉都吃不起,可见明朝官员薪俸之低。

没错,明朝官员的薪俸水平,在历朝历代中可能是最低的。这与朱元璋有关。

朱元璋是地道农民出身,他在投身农民起义军之前,对元朝官吏贪污腐败、鱼肉百姓、穷奢极欲的现象极为痛恨。他在建立明朝政权后,采取各种措施抑制官吏“腐化变质”。对于贪污腐败的官员,朱元璋向来就舍得下重拳。“洪武四大案”中,就有“空印案”和“郭桓案”两个案件是为了整顿吏治,打击贪污腐败。吴晗在《朱元璋传》说,“空印案”和“郭桓案”一共杀了七、八万人,真是杀得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朱元璋不但铁拳打击贪污腐败,还舍不得给官员发薪俸。

1392年,朱元璋颁布了一份《醒贪简要录》,里面详细记载了洪武时期官吏的薪俸标准。正一品官员的薪俸是每月支米87石,一年1044石。七品知县的薪俸则是每月支米7.5石大米,一年90石。

在明朝,一石大米大约为现在的27斤。这就是说,一名七品知县辛辛苦苦一个月,只能领到约200斤大米。难怪海瑞会那么“抠门”,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分钱用。

然而,俗话说得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明朝官员并不傻,他们想着办法来为自己增收,力争填饱肚子,不至于为一日三餐发愁。

其中一个办法,叫“淋尖踢斛”。

先介绍一下背景。明朝实行实物税,老百姓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粮食,作为纳税。每到粮食收获季节,老百姓就肩挑背扛着粮食来到国家仓库,将粮食装进斛里,并按照规定,将粮食堆成尖堆的形状。

接下来,就轮到官员上台表演了。对此,作家当年明月在《明朝那些事儿》中有十分精彩的描绘:

“在交粮这一天,官吏们准备好,一旦斛已经装满,便凝神屏气,闭目深思,然后气沉丹田,大喝一声,部分人加十米助跑,冲到斛前,拼命一踹(不拼命不行啊,踹下来都是自己的),如果踹下来的多,就会哈哈大笑。老百姓带的粮食如不够交公,只能回家再拿,自认倒霉。”

如果遇到不懂事儿的老百姓,试图去捡拾被官员踢飞的粮食,怎么办?官员就会大喝一声,进行阻止:“干嘛呢?掉地上的都不许捡!那是损耗,谁都不许捡!”

于是,官员就通过这一脚,从老百姓嘴里踢出了一点粮食。每个老百姓踢一点粮食,积累起来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让全家人吃饱肚子是绰绰有余了。

“淋尖踢斛”看起来简单,实际上操作难度大,需要一套娴熟的技术,才能完美操作。力度小了肯定不行,那会踢不了什么粮食出来;力度过大也不行,那会把斛踢倒。场面就会很尴尬。“淋尖踢斛”的最高境界就是:一踢之下,斛不倒,米落地。而要达到这一境界,需要日以继夜、夜以继日地练习,丝毫不亚于寒窗苦读。

在明朝,“淋尖踢斛”是各级官员半公开的收入,一直存在。上至皇帝、下至百姓都对此心知肚明。大家心照不宣,就连东林党人对此都没有进项抨击。毕竟,大家都需要吃饱肚子,才能继续为人民服务。

【参考资料:《明史》《明太祖实录》《明朝那些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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