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金瓶梅》的官职名称,就知道作者写的是哪个朝代!

《金瓶梅》中所描写不同的职官名计有188种之多!

这许多职官名,既不能因作者标榜作品是写宋徽宗时事,而认为都是采用宋代官制,也不能因作品实际是明代社会现实生活的反映,而认为其中职官名即采明代官制,而是错综复杂,古今兼用,其中不少甚至还是作者故意虚拟以示讽刺的。

因此,必须对这种宋明杂糅的官制、军制(卫所)、刑法(厂卫)等方面的情况作一个基本的了解,以弄清和梳理《金瓶梅》封建官场文化。

明代是一个中央集权得到恶性发展的大一统帝国。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了宰相,令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一切军政大权由皇帝独揽,是较为典型的极端君主专制。

而到了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逐步成为名符其实的真宰相,盖过六部尚书。明代中后期,统兵者与“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等名目。都没有品级,也没有定员。

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各守一城一堡者为守备,与主将同守一城者为协守。又有提督、提调、巡视、备御、领班、备楼等军职官名。

明朝的刑法与“厂卫”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被为“三法司”。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叫做“三司会审”。

但明代的统治者为了镇压人民和排除异己者,建立了东厂、西厂、锦衣卫这些特务机构,采取高压手段,无法无天,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刑法工作。东厂、西厂、锦衣卫合称“厂卫”。

“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己。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极。”

东厂是明成祖朱棣建立的,宪宗时又设立西厂,武宗时刘瑾又搞了一个内行厂,使得东、西厂都在内行厂伺察、监控之中,特务之上有特务,明代就是靠这种办法维持政权的。

东厂由宦官提督,属官有掌刑千户、理刑百户各一员,由锦衣卫千户、百户充当,称贴刑官。隶役、缉事等官校由锦衣卫拨给。

锦衣卫原是朱元璋设立的一种亲军,目的是用来护卫皇宫,同时也兼管刑狱。官署叫锦衣卫亲军都指挥使司。长官为指挥使,设同知、全事、镇抚等官。《明史兵志》指出,锦衣卫“所属有南北镇抚司十四所,所隶有将军、力士、校尉……设千、百户。”

明代沿袭元制,在各卫所置设镇抚司。“镇抚司职理狱讼,初止立一司,与外卫等。洪武十五年,添设北司,而以军匠诸职掌属之南镇抚司,于是北司专理诏狱”。“下镇抚司狱,立死矣。”

《金瓶梅》中主人公西门庆是山东提刑所理刑副千户、掌刑正千户,是有现实背景的。

明时的厂卫有掌刑、理刑千户、理刑百户,宋代有“提点刑狱公事”,简称“提刑”,官署为“提点刑狱司”,简称“提刑司”,明时又有“提刑按察使司”,作者采用“杂揉法”,用了上述的官职名称。

《金瓶梅》所提到的西门庆是“衣左所副千户”,“衣左所”倒是个真实的官名。《明实录》中有“衣左所”、“衣右所”等官职名称。诸如《金瓶梅》中提到的锦衣卫正千户、副千户、百户;理刑正千户、理千户,掌刑正千户,这些官职名称《明实录》都有记载。

《金瓶梅》中的官名除了宋朝的外,绝大多数是明朝的,不过有的名称是真假混杂,故弄玄虚。只有采取“沙里淘金”的方法,去掉泥沙,才能得到真实。

《金瓶梅》中绝大部分的官职名称是明代的,这恰恰说明《金瓶梅》借宋写明的手法是非常明显的。

来稿/良胜特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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