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忧外患,清政府竟亲自培养掘墓人,末日王朝还能走多远?

内忧外患,清政府竟亲自培养掘墓人,末日王朝还能走多远?

在外患内忧的双重逼迫下,清政府不得不捡起为他们所否定过的维新派的改革方案。自庚子回銮起,慈禧太后宣布实行新政。其内容涉及政治、军事、经济、教育、文化等许多方面,较之维新派,新政在某些方面步子更大,走得更远。1905年,清政府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宣称以君主立宪为改革方向。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清政府始终力图保持和加强君主专制制度,不肯在关键的政体改革方面迈出实质性的步伐。1908年,宪政编查馆以《日本帝国宪法》为蓝本,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皇帝拥有颁布法律、总揽司法、统率军队、发交议案,设官制禄等各种权利。《大纲》虽允许议院存在,但召集、开闭、解散议院的权力均操之于皇帝,而且,它还给议员们作了多种“不得干预”“不得置议”的限制,使议员们几乎没有多少“议政”余地。它也照虎画猫,做出一副要和世界先进文明接轨的模样,许可“臣民”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自由,但强调必须在“法律范围”之内。此前,清廷即已颁布《集会结社律》,规定凡“宗旨不正,违犯规则,滋生事端,妨害风俗”者,均在取缔之列;凡结社、集会、游行等事,民政部、地方督抚、巡警道局、地方官等均可用“维持公安”的理由饬令解散。在《大清报律》中规定,报纸、杂志不得揭载“诋毁宫廷”“淆乱政体”“扰害公安”“败坏风俗”等类语言,并均须在发行前一日中午12时以前送“该管巡警或地方官署随时查核”。可见,清廷制订这些法律并没有给人民自由,不是在提升和发展“民权”,而是给予清廷官吏管制、取缔、镇压的最大自由,旨在进一步巩固满洲贵族的专制统治。

慈禧太后

光绪皇帝

1909年,慈禧太后临危,在去世之前,抢先毒死光绪皇帝,命令只有三岁的小儿溥仪即位,由光绪皇帝的亲弟弟载沣摄政。载沣摄政后,首先致力于集中军权,然后,进一步将政治权力集中到满洲贵族手中。1911年,载沣宣布内阁名单,在13个内阁成员中,汉人仅4人,而满族大臣则有9人,其中皇族7人,所以当时被称为“皇族内阁”。

皇族内阁

清初,满洲贵族为了拉拢汉人,曾在部分中枢机构实行“均衡满汉”政策,例如:内阁大学士,规定满汉各二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吏、兵、礼、户、刑、工等六部尚书,满汉各一人,侍郎4人,满汉各半。然而到了“皇族内阁”,却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倒退。这个内阁成立后,立即加强对立宪派发动的规模巨大的国会请愿运动的镇压,并且取消原先允许民间集资自办铁路的诺言,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这些倒行逆施激起了社会各阶层的普遍愤怒或愤懑,原来对清廷体制内的改革尚存希望的人士对这个政权彻底绝望,普遍倾向或同情于走体制外的革命道路。

广东人民出版社委托宣传

( 杨天石:《当代学人精品:杨天石卷》,广东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

( 编辑:南京师范大学中国史硕士研究生 谢敏 )

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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