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的大漏洞,原来“二斤牛肉一坛女儿红”是假的

看过水浒传的小伙伴们,对里面的英雄好汉都有一个大致的印象,这些好汉不但平时行侠仗义,而且表现的也大大咧咧。跟自己的兄弟们从来不谈银子,最快活的事情就是大口吃酒,大块嚼肉。水浒传中有一个场景,大家一定很熟悉,就是某个好汉来到饭庄,大大咧咧的往椅子上一坐,嘴里喊着“小二,来二斤黄牛肉,再来一坛上好的女儿红。”接着小二就把热气腾腾的酱牛肉与一坛子酒端到了桌子上,好汉二话不说,抓起酒肉便大吃起来。很多人觉得这很平常,并没有什么值得质疑的地方,其实这里面有一个很大的bug,因为酒可以随便吃,但是牛肉可不是随便吃的。

水浒传所描写的是北宋末年的时候,当时的社会经济比较繁荣,食物也不会像其他朝代那样匮乏,老百姓吃点肉非常正常。况且在汉族的食谱中,也没有什么规定不能吃的,牛肉味道鲜美,自然比猪肉要好吃的多,所以吃一些牛肉也属于享受。但是根据北宋的律法规定,牛肉是不能随便吃的,而且吃牛肉的罪过很大,基本上如果被官府查到有人吃牛肉,在衙门里吃一顿板子是轻的,重点的估计就得砍头了。牛在印度非常的受欢迎,甚至有神的象征,可是在中国,牛历来都没有被赋予什么含义,更不要提图腾崇拜。那为啥北宋朝廷偏偏不让百姓吃牛肉呢?原因就是跟民生有关系。

我们都知道,中国历来是农耕大国,过着可以自给自足的生活,这都取决于中原的土壤肥沃,气候有助于植物生长。在当时的古代,由于生产力的落后,所以并没有像我们现代的机械化一样省时又省力。作为北宋王朝内一些农民来说,土地就是他们的命根子,而耕牛更是不可缺少的农民帮手之一,由于牛的力气比较大,虽然没有马跑得快,可是性情比较温和恭顺,非常适合田间的各种苦力工作,在农民的眼中,耕牛是非常重要,甚至相当于家中的一员。北宋王朝就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才颁布法律条令保护耕牛。在古书史料上记载,北宋时期曾经发生过一次耕牛被害案,由于邻居两家结仇,所以这个人将邻居家的耕牛毒死,被邻居直接告到了衙门,在县官审理案件后,判定此人的确毒死了邻居的耕牛,所作出的处罚非常重,不但要按原价赔偿人家的牛,还要充军发配流放到沙门岛,可见当时北宋朝廷对牛的保护力度有多大?

既然耕牛有如此大的特权,那么吃牛肉的自然会很少,当然小客店中没有黄牛肉很正常,当时就连很大的酒楼都没有牛肉。那么为什么作者非要让众多的好汉吃牛肉呢?其实这也是作者一个有意的设定,我们都知道,水浒传其实是一部描写梁山好汉的书籍,所谓的这些梁山好汉,不过是一些杀人放火,劫人钱财的盗匪。这在中国儒家传统的国人的眼里,人不正义之人,也是被排挤在社会边缘的人,也正是这些边缘之人,更加不会受到法律的约束。法律对于这群好汉们来说,完全没有用,人家连杀人放火造反都敢干,吃块牛肉怎么了?但是虽然众多的好汉敢吃牛肉,一般的小客店里也不敢卖,所以好汉们吃的大多数都不是牛肉,而是猪肉,鸡肉等。

此时有些人会问,为什么在水浒中一些客店真的有黄牛肉卖,没错,他们卖的的确是牛肉,但是我们要清楚这些客店都是什么店?在揭阳岭李立开的饭店中,杀人劫财是他家常便饭,孙二娘在十字坡开饭店,都敢用人肉包包子,她卖牛肉也应该在情理之中。两个人的客店都是黑店,这种干着杀人勾当的店老板,卖点牛肉没什么稀奇的。

当然,统治者们不让百姓吃牛肉,却不能冷落了自己的口舌,牛肉是他们餐桌上的必备之物,然而他们却从来不杀耕牛。因为他们的牛肉来源有自己特殊渠道,那就是从外族人手中购买,对于游牧,杀个牛羊实在是太普通了,人家的主食都是牛羊肉,所以牛羊肉的出口量极大,这也满足了当时北宋贵族的口腹之欲。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