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20世界50年代开始动了引进米格-21的念头。当时中苏关系已经不是特别的好了,苏联很不情愿提供给我国这型战机。只不过当时国际形势动荡,苏联需要我国的支持。因此,1961年,我国与苏联终于达成协定,苏联向我国颁发生产米格-21F以及配套发动机R-11F-300发动机的许可证,苏联帮助我国仿制米格-21。

1961年3月,刘亚楼带领一批技术专家组成代表团前往莫斯科就引进米格-21一事进行谈判。谈了大半个月,最后终于签订了《关于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带有К-13 导弹的米格-21F型飞机的生产许可权、技术资料和关于生产带有К-13 导弹的米格-21F型飞机方面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援助的协定》。协定规定我国支付给苏联的费用为人民币 9,032 万元,同时中国空军还将直接购进 12 架米格-21F-13 型飞机。苏联政府在 1961 年 8 月至 1962 年 10 月期间将向我国提供米格-21F-13 型飞机的全套生产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部分原材料、毛坯、成品及附件,同时还提供一架样机、两台发动机以及飞机、发动机、导弹的部分散装组合件。
不久之后,中苏关系严重恶化,苏联不仅撤走了所有的专家,而且我国已经拿到手的技术资料也有很多是错误的。沈飞不得不把样机拆散重新测绘,逐步摸索米格-21的技术细节。最后,完成了飞机强度计算报告的校核、机头锥强度计算、机翼的强度与刚度计算、飞机战斗性能分析、空气动力特性校验计算等39项课题,进行了27项3300次高低速吹风试验,以及60多次的各种试验。克服重重困难之后,在1966年,我国仿制的米格-21终于首飞成功,命名为“歼七”。这样我国的航空工业就逐渐脱离了苏联的设计与制造的模式与轨道,开始根据自己的需要去尝试对仿制成功的歼七进行改进。歼七后续的改进工作是由成飞做的。

歼七的第一个改型:歼七Ⅰ是将飞机的进气锥由三级调节式改为了无级调节的模式,减速伞位置上移,并加装了一门30毫米的航炮。
歼-7Ⅱ是Ⅰ型的进一步改进型,变化最大的是座舱盖。Ⅰ型的座舱盖是铰接式向前打开的,与驾驶员座椅连在一起。原本的用意是在弹射时可对驾驶员起到屏蔽保护作用。但由于这种联动系统比较复杂,再加上加工质量粗糙,所以这种救生系统弹射经常出现故障导致伤亡。歼七Ⅱ型将座舱盖改为向后开启。另外,在机腹内沿纵向中心线,增设了一个容量为720升的油箱,增加了载油量,以扩大作战半径。在歼七Ⅱ的基础上,加装先进的电子设备,发展了两种出口型:歼7-M和歼七-E。

1978年2月中国航空工业代表团访问了罗马尼亚,考察了该国装备的米格-21MF型飞机;回国后决定要发展以米格-21MF型为基础的歼-7大改型飞机,这就是歼七Ⅲ。歼七Ⅲ拥有更为先进的雷达,火控,电子设备,是一种全天候的截击机。随着我国设计人员对歼七的设计原理弄得越来越透彻,为了满足我国空军以及出口的需求,大量得歼七改型就在我国诞生了。
1990年歼七-E首飞成功,在几十年的改进工作中,米格-21的技术已经被我国的设计人员充分的消化吸收。另外随着我国更现代化的发动机,涡扇13与昆仑涡喷发动机的研制成功,此时的歼7改进型可以说已经是完全的国产化的飞机了。歼七的各种改进型与米格-21F相比,有许许多多的进步。如把弹射座椅改为零高度-低速度型与零高度-零速度型,大大提高了飞行员在事故中的生还率。出于外贸的需要,电子接口可以 兼容西方的空空导弹,使用平视显示器,减轻飞行员的操作疲劳。加强起落架与外挂支点,换装新的导航、通信、火控系统,以及更先进的雷达。

歼七在我国服役的几十年里,为我国的空防立下了汗马功劳。1966年1月3日14时26分,航空兵飞行员鲁祥孝用活动光环瞄准,在18300高度击落美国入侵我国的无人驾驶侦察机1架。同年二月,中国空军空三师大队长冯全民驾驶歼-7,在高空超音速、大速度差的条件下用火炮击落美军无人驾驶高空侦察机1架。1967年6月12日,空三师飞行员刘光才驾驶歼-7,在广西地区执行拦截美国空军无人驾驶侦察机任务,在距离目标57米时用火炮将入侵的BQM-147H无人驾驶侦察机击落。1968年1月20日,空三师副大队长韩永武和飞行员周永成,驾驶歼-7飞机在20000米高空击落美军无人驾驶高空侦察机1架。同年三月,空三师副中队长江文兴和飞行员王志跃驾驶歼-7在云南蒙自上空油击落美空军BQM-14H无人驾驶高空侦察机1架。

歼七的成功更是为米格-21的辉煌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作为米高扬与格列维奇的巅峰之作,很少有那种飞机能像米格-21一样,对世界空军的发展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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