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消委会约谈汽车经销商 今后或逐步公示投诉热点企业

“‘西安奔驰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作为相关企业以及责任部门,我们都要吸取相关教训,更不要只把‘顾客是上帝’放在口头上。” 4月24日,广西消委会联合广西汽车流通协会召开“信用广西·让消费者更满意”汽车行业座谈会,广西消委会秘书长陈继辉为参会的汽车销售企业敲响了“警钟”。

据了解,2018年全年,广西涉及汽车质量和服务方面的投诉共1742件。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购车合同纠纷。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承诺),消费者付款后被告知无法办理车贷、无法办理车辆登记、逾期不交付车辆、“二手车”充当新车等问题;二是设置消费陷阱。常用配件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车辆维修遭遇“小病大修”陷阱;三是履行国家“三包”规定不到位。遇车辆异响、途中熄火、轮胎鼓包、车门窗故障等问题,销售商时常推卸责任。同时,消费者购买车辆时,时常会被强制接受其提供的“捆绑”服务,并强制消费者向其指定的单位购买保险。

陈继辉呼吁,经营者要坚持“消费者优先”理念,正视消费者合理诉求,主动检视自身问题,积极、妥善处理相关投诉;诚信、快捷解决消费纠纷。并希望汽车行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和内部约束,重视和听取消费者意见,及时修改完善汽车行业的相关规则,加强服务监督、数据监控、风险管理,消除对消费者权利的不当限制,推动建立行业信用约束机制,将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实现有效行业治理。

未来,广西消委会将逐步试行按时间节点公示投诉较多的汽车企业这一办法,并且也希望汽车行业推动建立行业信用约束机制,将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列入黑名单。

(记者:雷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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