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领取车牌后未及时安装 遭重罚 12分没了

4月23日早上,四川交警总队高速二支队民警在广巴高速查到一辆无牌轿车,尽管女车主辨称自己不会安装号牌,但最终驾驶人还是被扣了12分。

早上9点多,三大队民警在广巴广元南收费站开展勤务时,查到一辆白色的小型无牌轿车,发现机动车车牌竟然放置于前挡风玻璃处,而另一张放置在后备箱。经过核实,号牌就是这辆车的正式号牌。

(网络配图)

副驾女乘客就是车主,面对询问,她态度不是很好,称自己要急着去办事,车是自己的,自己是个女孩子,装不来号牌,所以就暂时没装,要周末到4S店去安装。而驾驶员向民警讲自己是帮她开车的,才从城里开过来,没来得及安。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适用法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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